第10节:终止雇佣关系
职权:福利总监
10.1 自愿终止
10.2 非自愿终止
10.3 裁减兵力
10.4 离职面谈
10.5 归还学院财产
10.6 离职后的福利
10.1自愿终止
自愿终止可以出于任何原因,如退休或辞职,也可以没有任何原因. 学院要求只要有可能, advance notice of intent to resign be given in writing to the employee’s immediate supervisor; however, 申请退学无须事先通知. 员工如连续三(3)个工作日未通知或无故缺勤,即视为已从学院辞职.
10.2非自愿终止
任何原因都可能导致非自愿终止雇佣关系, 比如力量的减少, 改组:职责或职位的重组, 业务需求的变化, 员工不满意的表现, 违反政策, 或从事被禁止的行为, 学院的最佳利益, 或者没有理由, 缺乏法律或合同义务. (参见第2节禁止的行为.14.
10.3裁减兵力
由学院决定, 雇员如因工作表现以外的原因而被终止受雇于学院,可获发遣散费. 与有关方面协商后, 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或指定人员, 由他或她自行决定, 将决定是否有资格, 如果有任何, 以及遣散费, 在适当的地方.
10.离职面谈
公司鼓励即将离职的员工参加离职面谈 与人力资源部交流,分享他们对书院优势的看法,以及书院可以为社会作出的改善, 改善员工和学生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部通常会联系即将离职的员工,安排一次离职面谈, 但离开学院的员工也可以要求与员工关系主任预约 & 薪酬或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或指定人员.
10.返还学院财产
不得迟于聘用的最后一天, 员工必须归还学院所有财产, 包括键, 手机, 笔记本电脑, 记录和档案,图书馆资料和信用卡. 招聘结束后员工和主管的职责清单可以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找到.
10.6 .离职后的福利
人力资源部将在给员工的信中提供有关可用福利和福利转换的信息. 有些福利在雇佣结束后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一些福利可以由雇员和/或合格的家属继续享受.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福利第8节第18段和第19段,或咨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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